问题 | 民间借贷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 |
释义 | 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款的实际支付。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笔者一般是在合同中增加一个合同生效条款即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借款人收到第一笔借款之日生效。并在谈话笔录中注意提示当事人借据的作用,以证明双方交付货币的事实,以此确定合同是否生效。 一、借物在什么时间生效 物的生效时间是要看合同约定的具体时间的,一般是将物品交付给对方之后即告生效,可以以此为生效时间。 借用合同又称使用借贷合同,是出借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将出借物无偿交给借用人使用,借用人在一定期限内或使用完毕后返还原物给出借人的合同。借用合同的显著特点是无偿性、互助性、返还性。借用关系主要发生在朋友及熟人之间。借用合同与借款合同虽同属借取,但区别在于标的物性质的不同,借款的对象是货币,借用的对象是物品,借款合同的借款人所借取的是借款本身的抽象价值,而借用合同的借用人所借取的是借用物本身的使用价值,一个是无形的价值,一个是有形的价值。借用合同与赠与合同虽同属无偿,但区别在于对标的物转移性质的不同,赠与是变更标的物的所有权,不再返还原主;而借用是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使用、收益权,而不改变所有权,借用到期后,借用物要返还原主。借用合同与租赁合同虽同属借物但区别在于是否有偿使用,租赁是有偿使用,借用是无偿使用。 借用合同应属实践合同,只有实际借用后出借人与借用人间才形成权利义务关系,借用合同自出借人将借用物提供给借用人后生效。出借人在借用物出借前可以撤销借用,出借人在借用物出借中可以停止借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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