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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追诉期过了公安还抓人吗
释义
    追诉期过了公安不会抓人,追诉期过了,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已经追究的,应该撤销案件。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一、刑事诉讼法追诉时效的期限是多少?
    (一)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当然追诉期限也存在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此外,受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在什么情况下犯罪行为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三、没立案过了追诉期就是无罪吗
    没立案过了追诉期不一定是无罪,具体如下:
    1、如果当事人在过了追诉期后,没有继续要求追溯,此时就是无罪;
    2、在没有立案的情况下,认为必须追诉的,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也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此时就是有罪。
    一、追诉时效的期限如下: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
    二、立案必须具备的条件:
    1、根据犯罪事实的情节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案件依法应由本机关管辖;
    3、经审查案件来源材料,确实存在犯罪事实。
    总而言之,过了追诉期并不属于无罪,而是公诉机关不再追究。一般过了追诉时效的,就丧失了追诉权,但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依然可以进行审判。因此对于追诉期的适用,应该根据是否进行立案和受理来进行确定,保障刑事诉讼秩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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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4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