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时效 |
释义 | 法律分析: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地域管辖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一、劳动合同案件有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案件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其他。 二、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移送的规定是怎样的 但只要是法院已经受理了劳动合同争议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我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受案范围是中国境内的企业和职工的下列劳动争议: (1)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它劳动争议, 主要有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退休聘用人员发生的争议、退休人员与原用人单位发生的争议等。 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如何管辖临时工 临时工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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