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费从什么时候开始交物业费?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物业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纳。若合同未约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交纳。如果你未及时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催缴、限制使用等措施。 法律依据: 1.《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收取。” 2.《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第五条规定:“物业服务费应当按月交纳,第一个月物业服务费可在签订本合同时一并交纳。” 3.《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内容和其他情况,约定合同条款。” 因此,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未约定具体时间,则应当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交纳物业费。同时,业主应当按时交纳物业费,遵守合同约定,以免影响物业服务企业的正常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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