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自动离职公司 拖欠工资 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如果是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公司是可以从劳动者的 工资 中扣除一定的金额作为赔偿的,但是公司在员工自动离职不发放工资是不合法的。一般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 劳动监察 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 签订劳动合同 ,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 双倍工资 。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 解除劳动关系 ,还可以要求支付 经济补偿金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