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多少年 |
释义 | 四川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年限为男不低于25至30年,女不低于20至25年。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如下: 1、建立个人医疗保险账户的为5088元; 2、没有建立个人医疗保险账户的为2676元; 3、大病救助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40元。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有以下处理方式: 1、医疗保险一次清算,医疗保险一次清算,根据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10%缴费比例一次性补齐未缴纳年限。职工退休后携带医保手册、退休审批复印件,到本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请医疗保险一次性清算,保费到账后,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按照职工身份缴纳医保,退休人员按照职工身份缴纳医疗保险的,将以本市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的10%缴纳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缴纳达到一定年限后即可享受医疗保险相关政策; 3、不愿缴纳、无力继续缴纳的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不愿缴纳或无力继续缴纳职工医保的,由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选择性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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