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及时发现同事猝死需要承担责任吗 |
释义 |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或意外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如果未能及时发现同事突然离世,则不需要承担责任。工伤鉴定需要走哪些程序呢?首先,在医疗终结期限内,需确定是否符合医疗终结标准和医疗终结期限,然后由市劳鉴办安排鉴定,特殊情况下可再延长30日作出鉴定结论。接着,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在伤情稳定或医疗终结后,需携带相关申请资料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未能及时发现同事突然离世,则不需要承担责任。员工如果因工作遭受事故或意外,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获得工伤保险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鉴定需要走哪些程序 实际中,做工伤伤残鉴定前,要确定是在下面的时间内: 1、符合医疗终结标准和医疗终结期限的,要在鉴定材料交齐后60日内由市劳鉴办安排鉴定,特殊情况可再延长30日作出鉴定结论。 2、因骨折、关节损伤、神经损伤等医疗终结期限未满、康复尙需时日或烧伤毁容等特殊情况,需等医疗终结期满或康复期满的,另行告知鉴定时间,请工伤职工等待通知。 接着,申请工伤鉴定时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在伤情稳定或医疗终结后,携带相关申请资料直接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劳动鉴定委员会审查资料齐全后,将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在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未能及时发现同事突然离世,则不需要承担责任。员工如果因工作遭受事故或意外,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获得工伤保险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鉴定需要走哪些程序?实际中,做工伤伤残鉴定前,要确定是在下面的时间内:(一)符合医疗终结标准和医疗终结期限的,要在鉴定材料交齐后60日内由市劳鉴办安排鉴定,特殊情况可再延长30日作出鉴定结论。 法律依据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05-12)\t第四十五条\t劳动者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工伤保险条例(2010-12-20)\t第二十九条\t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05-12)\t第三十五条\t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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