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患有精神病我要离婚,怎么能离婚 |
释义 | 首先,夫妻离婚,一方是精神病人的,不能协议离婚,只能诉讼离婚。 其次,诉讼离婚时,若离婚诉讼的原告为精神病人的,从程序上讲,应当先经过特别程序确认其民事行为能力并变更监护人。 若离婚诉讼的被告为精神病人的,一般由其近亲属作为代理人,或由人民法院在其近亲属中指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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