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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济南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怎样缴纳的
释义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怎样缴纳的
    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地区幅度差别定额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1.大城市1.5~30元;
    2.中等城市1.2~24元;
    3.小城市0.9~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元。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三、税额计算
    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
    四、计税依据
    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注意:税务机关不能核定纳税人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
    五、相关法律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六、纳税义务人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例如:几个单位共有一块土地使用权,一方占60%,另两方各占20%,如果算出的税额为100万,则分别按60、20、20的数额负担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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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0:5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