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秘密的权利有哪些 |
释义 | 商业秘密权包括的权利如下: 1、占有权,是指权利人对商业秘密实际上的控制与管理。 2、使用权。 3、收益权。 4、处分权。处分权是指商业秘密的权利人有权处分自己的商业秘密。 一、怎样会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案标准是: 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4、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认定标准有哪些 侵犯商业秘密罪认定标准如下: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余不正当手段取得权利人商业秘密的; 2、披露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使用或者允许别人使用前一商业秘密的; 3、违反约定或者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别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披露、擅自使用等不正当手段,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财产权的概念是什么财产所有权的四种权能分别是什么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是可以以金钱计算价值的,一般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需以财产方式予以救济。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财产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的四种权能如下: 1、占有权。占有是主体对于物基于占有的意思进行控制的事实状态,是对物的一种事实上的控制。 2、使用权。使用,是指民事主体按照财产的性能对其加以利用,以满足生产或生活的某种需要。 3、收益权。收益,是指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基于财产而产生的物质利益。收益权是指从财产上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的权利。在民法上收益主要是指孳息。 4、处分权。所谓处分权,就是所有人对财产(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进行消费和转让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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