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一个人的户口簿,第二页户主与户主的关系是怎么写的?
释义
    户主是指户籍上一家之主,拥有与其他家庭成员同等的权利义务。他们需要提供迁入证明书,享有社区发言权和签字权,但也承担更大的责任,如妥善保管户口本,配合人员变更和缴纳费用等。
    法律分析
    户主,指户籍上一家之主,户籍上一户的负责人;在权利义务方面,户主和其他家庭成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特别之处在于:
    1、若有其他公民拟迁入本户时,派出所需要户主出具同意迁入证明书。
    2、作为一户之主具有在社区的发言权、签字权等等。当然,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的。户主也有更大的责任:
    1.对居民户口本应妥善保管。严禁涂改、转让、出借。
    2.如果户籍上出现人员变更、每年的选举、需要交纳物业费用等等,户主必须有义务配合执行和缴纳。
    拓展延伸
    户口簿上如何记录户主与其他家庭成员的关系?
    在户口簿上,记录户主与其他家庭成员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通常,户口簿会在户主一栏注明“户主”,而其他家庭成员会在相应的栏目中注明其与户主的具体关系,如父母、配偶、子女等。这些关系会用特定的符号或代码表示,以便清晰明了地展示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例如,父母的关系可以用"P"表示,配偶可以用"S"表示,子女可以用"C"表示,而其他亲属关系则会有不同的代码。这样的记录方式有助于管理和统计家庭成员的关系,为相关政策和服务提供依据。确保户口簿上正确记录户主与其他家庭成员的关系非常重要,以便在需要时提供准确的信息和便利的服务。
    结语
    户主在家庭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不仅在权利义务方面与其他家庭成员平等,还具备一些特殊职责。户主需要提供同意迁入证明书,保管居民户口本,配合执行人员变更和选举等事务。在户口簿上准确记录户主与其他家庭成员的关系至关重要,这有助于管理家庭成员关系并为政策和服务提供准确依据。确保户主身份和家庭成员关系记录准确无误,将为提供便利的服务和准确的信息提供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 15: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