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如果患有严重的抑郁症,那么另外一方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