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调解不成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调解不成的可以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通事故发生损害的,管辖法院为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提交民事起诉状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五条以及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自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终止调解之日起三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 一、投诉交警遇到事故责任划分不公怎么办?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发生交通事故时自己写赔偿协议有效吗 发生交通事故时自己写赔偿协议有效。一般来说,只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赔偿协议,且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赔偿协议应当有效。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1、当事人自行赔偿; 2、到保险公司或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五条第二款 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自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终止调解之日起三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第二款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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