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新深圳租房合同注意事项 |
释义 | 深圳租房合同注意事项: 1、双方的当事人情况,断定租借人具有处分房子的权利,即租借人对房子具有所有权或许处分权。而且在合同中应写明租借人和承租人的名字及住址等个人情况。实践中,有的租借人对房子并不具有所有权或许处分权,导致承租人入住以后被真实的房主“驱逐”,而这时所谓的租借人往往又不见踪迹,因而,必定要注意这个问题。 2、住宅具体情况住宅的具体位置写明住宅的切当位置,如坐落某路某号某室;住宅面积;住宅装饰情况,简要阐明住宅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饰情况;装备设备和设备等;住宅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宅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租借人与产权人的联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托付租借住宅。 3、住宅用处住宅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仍是答应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别人合住;住宅是仅能用于居住,仍是同时能够有其他用处,如工作等。 4、租借期限合同中约好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假如没有特殊情况,租借人不得回收住宅,承租人也不得抛弃这一住宅而租借别的住宅。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宅退还给租借人。假如承租人要持续租借这套住宅,则要提早通知租借人。经洽谈,租借人赞同后,承租人可持续租借这套住宅。如承租人要搬走,可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租借人应酌情延长租借期限。 5、房租及付出方法住宅租金由租借人和承租人洽谈断定,在租借期限内,租借人不得私行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法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假如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能够和租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视点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形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宅修缮职责租借人住宅修缮职责租借人是住宅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托付人,所以修缮住宅是租借人的职责。承租人在租借前应对住宅及其内部设备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运用。 7、住宅情况改动承租人应该爱护住宅和各种设备不能私行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宅进行变动时,要征得租借人的赞同,并签定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好有的承租人租房的意图并不是自住想经过转租获得租金收入,因为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租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假如答应转租,双方能够洽谈断定一个共享转租收入的份额;假如不答应转租,而承租人私行转租,租借人则有权终止租借合同。 9、租借合同的改动和终止假如在租借过程中租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动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借期限、租金等,双方能够经过洽谈对合同进行改动。 10、违约职责在签定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发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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