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主体死亡是否需要继续履行一方面需要根据合同是否有明确约定来分别处理。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若合同一方死亡的,其继承人、遗赠人等无权继续履行合同,合同立即终止的,则合同无需继续履行。 另一方面需要根据合同性质的不同而区别对待。如果合同是纯属财产性质的,一方当事人死亡,其继承人可在遗产继承范围内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合同是带有人身性质的合同,如委托合同,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的,委托合同终止,无需继续履行合同。 一、合同能毁约吗? 所谓毁约就是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这种情形属于法定解除合同的事由。合同中一方毁约,守约人可以有两种应务。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第二,若合同是非金钱债务。这种情况下,若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若过户有客观障碍的,守约方只能选择解除合同。 二、委托合同终止的后果 委托合同终止的后果为,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合同终止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四条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