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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用过的墓地可以退吗
释义
    一“墓地”的法律性质。1.“墓地”的法律性质。在我国,公墓是指为了城乡居民提供葬骨灰和遗体的公共设施。一般将公墓分为公共性墓地和公益性墓地。公共性墓地面向全社会,实行有偿服务,即经营性墓地。经营性公墓是为城镇居民提供遗体或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属于第三产业。公益性公墓是为农村村民提供遗体或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公益性墓地则仅面向本地村民。原则上,公益性墓地是由村民委员会建立,只对农村村民提供遗体或骨灰实行免费安葬,少部分须支付部分成本费用,属于集体公益设施。本文主要讨论的是经营性公墓。关于公墓是否属于房地产范畴问题。在我国,房地产是由土地及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构成。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设用地标准》规定,城市用地可以分为九类:“……7、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在“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这类项中明确列明了其中一项就是“殡葬设施用地”,还注明具体是指“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存放处和墓地等设施用地。”由此,公墓可以视为房地产中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综上所述,将公墓列入房地产的范畴是可行的。二、公墓买卖的现有法律及问题。公墓买卖又不同于一般的房地产买卖,其具有以下的特殊性:第一,公益性。经营性公墓虽作为一种盈利行业存在,但其根本上属于公益行业,属于公共基础设施。第二,标的特殊。公墓墓穴作用在于安葬,涉及死者家属的情感等,并且一般作为永久性使用品。第三,经营主体特殊。从事殡葬服务的经营主体必须通过批准方可获得殡葬服务的专营权,这样就容易产生行业垄断,因而成为暴利行业。基于特殊性,公墓买卖存在以下法律问题:(1)我国公墓管理法规主要是1992年8月15日民政部发布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和1997年7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殡葬管理条例》。但是这些法规都没有对公墓买卖中所涉及的财产权问题及买受人对公墓产品享有哪些权利都没有规定。仅在各地公墓管理法规中,散见保护消费者财产权的规定。虽然地方立法机关已经开始关注公墓经营者和买受者土地使用权的法律保护,但普遍的现象是对买受者财产权的保护十分薄弱。出现问题,往往都是具体事情个案解决,缺乏法律的统一性。解决的方式主要就是经营者和消费者协商,消协协调,或者政府出台政策。(2)禁止炒买炒卖已经是公墓管理的一项规定。例如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的紧急通知》强调“骨灰存放设施不是一般商品,要凭用户出具的火化证明和死亡证明办理购买和使用手续,公墓不得预售、传销和炒买炒卖,购买者不得私自转让、买卖。”等等。均对炒卖墓地行为有明确规定,但是这些规定仅仅是规章或政策,法律体系中位阶较低,而且我国没有制定殡葬法,殡葬行业仍然出于无法可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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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0: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