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驾驶证在记分周期清分的前一天可以扣分,也没有规定需要提前十天去扣分,但是必须在本记分周期把违法行为处理掉,否则违法行为的记录就会转于下一个记分周期,导致下一个记分周期不是从0分开始记分。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第六十六条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