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决女方彩礼不给怎么办 |
释义 | 女方在法庭不承认彩礼,当事人可以通过相关转账记录、给付彩礼的视频证据等来证明。如果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应当返还彩礼。 一、离婚彩礼一般返还多少 在符合返还彩礼的情况下,女方在离婚时应当返还男方全部或者部分彩礼。离婚后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具体情形如下: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应当返还彩礼。 二、彩礼超过多少算是犯法 彩礼超过多少都不算犯法。我国法律对给付彩礼既不禁止也不肯定,是否给付彩礼以及给多少,完全由当事人自行决定。给彩礼的目的是为了结婚,彩礼依附于婚约,婚约解除,彩礼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依据。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彩礼返还的比例是: 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三、法院一般如何判决要求返还彩礼的案件 法院判决要求返还彩礼的,一般是根据证据、事实是否符合需要返还彩礼的法定情形。 符合夫妻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了结婚证但是没有共同生活的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判决返还彩礼,返还的数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另外,在适用第(二)(三)项规定时,双方应当以离婚为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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