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北京医保返还个人账户比例
释义
    城镇职工医保每月返在个人帐户返回比例如下:1、35岁以下,每月到帐是按社保缴费基数的2%(个人支付部分);2、35岁-45岁,每月到帐是按社保缴费基数的2%(个人支付部分)+单位划拨的1%;3、45岁-退休,每月到帐是按社保缴费基数的2%(个人支付部分)+单位划拨的1.8%;4、退休以后,每月到帐按广州市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4.1%。
    个人账户可支付以下费用:
    1、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门诊、急诊医疗费用;
    2、用于本人购买商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
    4、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承担个人应付费用
    5、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时由本人支付。
    个人账户划入标准: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划入本人个人账户(即社保卡上);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以下比例划入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账户:
    (1)35岁以下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3%划入;
    (2)35岁至44岁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5%划入;
    (3)45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7%划入;
    (4)退休人员按本单位在职职工人均缴费基数的4%划入。
    (5)一次性趸缴余命医疗费的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及国有企业大龄下岗职工,其个人账户按上年度我市社平工资的60%的4%划入。
    个人账户可支付以下费用:
    1、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门诊、急诊医疗费用;
    2、用于本人购买商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
    4、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承担个人应付费用
    5、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时由本人支付。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
    (五)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探索个人账户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健全完善个人账户使用管理办法,做好收支信息统计。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10: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