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涉外合同中通知方式的选择应当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否则可能会影响合同的有效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八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约定合同条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法律文书,接受执行,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二条:涉外民事合同的效力应当依据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的性质、目的、交易习惯以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具有一定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但是其选择不得违背当事人所在国家的法律,不得损害当事人国家的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的权利。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通知方式是涉外合同中的重要条款之一,当事人应当在遵循诚信原则、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前提下,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进行约定。同时,当事人在选择适用法律时,也应当遵循有关法律的规定,不得违反当地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当事人国家的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的权利。因此,涉外合同中通知方式的选择应当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否则可能会影响合同的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