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赠与可以赠与给儿媳吗 |
释义 | 可以赠与给儿媳,可以协议约定,房产算是儿子和儿媳共同共有,事实上,我国法律规定,只要不明确约定赠与给一方,是视为儿子和儿媳共同共有的。 一、儿媳妇儿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吗 儿媳妇儿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只是协助的义务而不是赡养义务,比如公婆与儿子、儿媳同住,儿媳帮助丈夫照顾公婆,那就是在履行协助义务。丈夫帮助妻子照顾岳父母也是在履行协助义务。但法律鼓励儿媳、女婿尽赡养义务,如果相互尽了赡养义务的,可以成为第一继承人。 二、婆婆家的财产儿媳妇是否有继承权 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中儿媳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财产,但是丧偶的儿媳,如果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他们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老人的财产。 2、如果公婆立遗嘱将财产赠与给儿媳的,那么理应按照遗嘱由儿媳继承财产。 三、公婆的房子媳妇是否有份 公婆的房子媳妇一般没有份。如果是公婆在婚前赠与给自己儿子的,并登记在其名下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媳妇没有份。如果是婚后公婆赠与给夫妻双方的,则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媳妇有份。儿媳一般情况下也不属于公婆的遗产继承人,除非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赡养的职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所以父母的房子有权选择赠与给儿媳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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