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申请恢复执行立案前,先联系原执行法官,部分法院会要求申请执行人先向原执行法官提交材料,法官审核同意后再交立案庭立案。如果原承办法官调离的,会按新案件分配,由新承办法官核查线索,具备恢复条件的,再交立案庭立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一十九条 被采取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如果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执行和解司法解释》第九条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执行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