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纳税人退税是什么意思
释义
    纳税人退税具体如下:
    1、通过金库办理退税,对于税法规定范围内允许办理的退税,应由纳税人向原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原征收机关审核并报请上级县、市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由纳税人持“收入退还书”向代理金库的银行办理退税手续;
    2、基层税务所办理的退税,可以经原征收税务所所氏审查批准后,在自收税款中退还;
    3、对于票证审核过程种发现的多征税款,纳税人可凭审核通知退税,而不另作申请,纳税人申请祥伏侍退税的期限;一般从缴纳之日起一个月内为限,逾期申请退税者,税务机关可以不予受理,已经批准的退税,自批准通知书到达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逾期不再办理退税手续。
    可以退税的条件:
    1、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5、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
    7、有符合条件的谨吵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
    综上所述,退税是指因某种原因,税务机关将已征税款按规定程序,退给原纳税人。税费的缴纳时强制性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就属于违反法律规定,那么自然是要接受相应的处罚的,具体包括罚款,甚至可能因此触犯刑法的规定,但是如果补缴了之竖闷或后,就可以免予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2 21:0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