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①与被继承人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人身权不能继承。如著作权中的署名权。②与公民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以特定身份为客体的,不能继承。如受遗赠人(被继承人)先于遗赠人死亡的,受遗赠人的继承人不能继承遗赠中指定的财产。③国有资源的使用权。如采矿权、渔业权等。须重新申请,不能继承。④承包经营权。承包的收益可以继承,法律允许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继承承包。⑤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与房屋一同转移,但是此权利不能作为遗产继承。按照继承法规定,父母、配偶和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才可以继承遗产。在具体分配方式上面,有遗嘱的,参考遗嘱规定,没有的,则各方要协商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