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犯法,大人不让小孩玩手机那是为了小孩好,避免他用玩手机。荒废学业,同时对眼睛也不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的,没有独立生活经济来源,在民法上,被称作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他可以从事和自己智力,年龄相符的民事行为,对于其它的行为,要经过父母的追认和同意。如果未经父母允许,孩子就擅自在网上花费大量金钱,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是可以向网络公司进行追偿的。当然,一旦因为孩子们在网上有大额消费而提起诉讼的话,家长们也要注意搜集相关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