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中是否可以在一审前进行调解? |
释义 | 起诉离婚一审前需要参与调解,但不一定同意调解内容。离婚调解程序包括起草起诉状、准备证据、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法院受理案件后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开庭等环节。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且分居两年以上、有第三者或家庭暴力导致夫妻关系破裂并过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等情形,可以第一次直接判离。如果第一次判决不离,需在判决生效日后的6个月再次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起诉离婚一审前是否可以不调解直接离婚 起诉离婚审理之前必须要参与调解,但并不一定要同意调解的内容。 离婚调解的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在审理中,符合以下几个要件之一,法院是第一次就可以直接判离的: 1、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而且分居在两年以上的; 2、有第三者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但是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3、有家庭暴力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但是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触及刑事的,受害人可以保留进一步起诉的权利。 如果第一次判决不离,需要在判决生效日后的6个月以后再次提起诉讼!这个时候基本上就判离! 拓展延伸 能否在起诉离婚一审前进行调解?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因离婚案件提起的诉讼,应当先行进行调解。因此,在起诉离婚一审前进行调解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若调解不成,应当及时判决。因此,在离婚案件中,法院可以进行调解,并根据情况作出判决。综上所述,离婚一审前进行调解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结语 起诉离婚一审前需先进行调解,但无需同意调解内容。离婚调解程序包括起草起诉状、准备证据、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法院受理案件后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开庭等环节。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且分居两年以上、有第三者或家庭暴力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且过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等情形,法院是第一次就可以直接判离。若第一次判决不离,需在判决生效日后的6个月再次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八章 调解 第一百零一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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