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采矿权是无形资产吗?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无形资产的定义和包括哪些内容,重点讨论了采矿权是否属于无形资产,并探讨了无形资产的概念和范围。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采矿权作为一种权利,属于矿业权制度中的采矿权范畴,而矿业权属于国家所有,其他人要想获得采矿的权利,须向国家缴纳一定的出让金。 法律分析 一、采矿权是否属于无形资产? 采矿权被认为是一种无形资产,因为它代表着一种权利。按照我国的《宪法》和《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属于国家,国家拥有所有权,采矿权是依附在国家矿业资源所有权之下的他物权。《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取得采矿权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称为采矿权人,拥有开采权和对所开采获得的矿产品的所有权。我国的矿业资源属于国家,其他人要想获得采矿的权利,须向国家缴纳一定的出让金。我国矿业权实行二分法,矿业权分为采矿权和探矿权,是矿业权制度的产物。 二、无形资产是什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自然资源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 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三、无形资产包括哪些内容呢? 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一)专利权 根据我国的专利法规定,专利权分为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两种,自申请日起计算,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发明者在取得专利权后,在有效期限内将享有专利的独占权。 (二)非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没有法律上的有效年限,只有经济上的有效年限。 (三)商标权 商标是用来辨认特定商品和劳务的标记,代表着企业的一种信誉,从而具有相应的经济价值。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10年,期满可依法延长。 (四)著作权 著作权又称版权,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依法享有的某些特殊权利。著作权包括两方面的权利,即精神权利(人身权利)和经济权利(财产权利)。前者指作品署名、发表作品、确认作者身份、保护作品的完整性、修改已经发表的作品等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后者指以出版、表演、广播、展览、录制唱片、摄制影片等方式使用作品以及因授权他人使用作品而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 (五)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某一企业按照法律规定所取得的在一定时期对国有土地进行开发、利用和经营的权利。 (六)特许权 特许权,又称特许经营权、专营权,是指企业在某一地区经营或销售某种特定商品的权利或是一家企业接受另一家企业使用其商标、商号、秘密技术等权利。 拓展延伸 无形资产是指没有实物形态但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这些资产可以通过货币形式或其他经济利益形式进行转让或许可,并且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无形资产是企业重要的资产之一,在市场经济中具有广泛的应用。无形资产的价值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其影响范围、使用期限、价值密度、竞争情况等。在企业进行无形资产评估时,需要考虑这些因素,并将其价值纳入企业的财务报表中。 无形资产的管理也是企业重要的资产管理工作之一。企业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来保护其无形资产,包括采取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加强技术保密措施、限制员工泄露企业机密等。 无形资产是企业重要的资产,对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企业应当重视无形资产的管理和保护,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来维护其无形资产的价值和权益。 结语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采矿权属于无形资产,采矿权人拥有开采权和对所开采获得的矿产品的所有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修正):第二章 矿产资源勘查的登记和开采的审批 第十七条 国家对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实行有计划的开采;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采。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修正):第三章 矿产资源的勘查 第二十六条 普查、勘探易损坏的特种非金属矿产、流体矿产、易燃易爆易溶矿产和含有放射性元素的矿产,必须采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普查、勘探方法,并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安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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