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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情况使用不再担任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免去和不再担任职务最大的区别在于其主动、被动性,免职是被动的,不再担任职务通常来讲是主动辞职。
    免职分为过错免职和无过错免职。过错免职大家都明白,不再多说。
    无过错免职是国家和军队干部任免工作的一项内容。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职务任免条例》
    第六条 军官职务任免,应当在全面考核、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由政治机关提出任免意见,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的。未经考核,政治机关不得提出任免意见;未经政治机关提出任免意见,党委不得讨论;未经党委集体讨论,不得任免军官职务。
    第七条 军官职务任免,一般应当由军官拟任职务的上一级单位党委研究上报。副大军区级单位主官职务的任免,由总政治部研究上报,副大军区级单位的正军职、副军级单位的正师职、旅级单位的正团职、副团级单位的正营职军官职务的任免,分别由上级单位党委研究上报。
    由本级直接提名的军官职务任免意见,应当征求相关的下一级单位主官的意见。基层单位连,排级军官职务的任免,应当听取基层单位党组织的意见。
    第八条 政治机关提出军官职务任免意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拟制预案:本级直接提名的军官职务任免意见,应当根据军官岗位的编制空缺情况,综合各级的意见、任免对象的德才表现和群众公论等情况,由干部部门拟制军官职务任免预案;有的军官职务的任免,必须时可以拟制两个以上的预案;
    (二)形成方案:政治机关召开主任办公会议或者党委会议,研究军官职务任免预案,形成军官职务任免方案;
    (三)呈报党委:军官职务任免方案形成后,由政治部(处)主任签署意见呈报本级单位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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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21:0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