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伪证罪谁来侦查 |
释义 | 犯伪证罪谁来侦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伪证罪是一种很古老的罪名,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它对于国家正常的司法秩序以及当事人的人身权利都有严重的危害,所以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统治者都对它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犯伪证罪侦查 伪证罪作为刑事罪名,《刑事诉讼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刑事案件应当一律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根据六机关《规定》,伪证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不应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因此,伪证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法律另有规定的有: 1、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 2、由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 3、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间谍案; 4、由监狱立案侦查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 伪证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伪证罪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伪证行为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轻罪重判的; 2.伪证行为足以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或者重罪轻判的; 3.伪证行为造成冤、假、错案的; 4.由于伪证行为,致使他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 伪证罪的处罚 犯伪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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