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防车位可以办理产权吗? |
释义 | 人防车位不可以办产权。人防车位产权不属于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产权属于国家。不能办理产权证,也不能进行出售转让。 人防车位的使用权由城市的人防办公室授权给建筑物的建设机构,建设机构可将人防车位的使用权转让给相关个人和机构。国家战时可强制征用。 一、地下停车场的产权归谁所有 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的产权,实际上是依附于房屋单元的占有、使用、收益的不完全物权。初始登记时,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依法不能取得独立的房地产权,其法律权利依附于计算容积率的房屋建筑物。也就是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的产权应由小区的业主共同享有,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是无权擅自处分的。当然在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可以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委托,将停车位予以出租,所得租金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弥补物业管理费用开支。 二、成立业委会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成立业委会的三个条件如下: 1、首先该小区的入住率需在百分之五十以上; 2、其次商品住宅出售时间要满两年以上; 3、最后一条就是首批物业费交付时间已满两年。 业委会的好处如下: 1、 小区业委会是在法律保护范围内的,因为它是依法成立的,属于合法的机构。而它与业主之间是属于委托的关系,若小区业主对事务有所疑问或是有所意见,那么业委会则需要将业主们的意见传达给相关部门; 2、小区成立业委会之后,对于物业提供的相关服务更能监督到位,并且还能及时向其提出相关建议。另外,成立业委会之后,还能更好的监督管理物业资金的流动,提高物业的服务质量; 3、小区有了业委会之后,对于一些公共收益上的分配也更加透明化了。例如,小区中的公用电梯广告、人防车位出租等方面的费用,小区业主根本就不知道此收入到哪里去了,而由于业委会之后,便会将它进行透明化的分配,用于小区维修基金上或是用来抵充小区物业管理费用等。 三、开发商可以将车位卖给非业主吗 不可以。小区内的车位、车库建设的成本是纳入到住宅小区的建设成本中的,并由全体业主分担,车位、车库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共有。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将所收费用纳入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用中,由全体业主共同受益。小区车位,只有在满足业主所需车位后且有剩余时,开发商才可以允许业主以外的人使用小区的车位。但开发商不能通过出售等方式转移车位所有权,只可以通过出租方式给业主之外的人。开发商将车位出租给业主之外的人时,不得影响小区正常的物业管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3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 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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