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证人出庭申请最晚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具体规定如下: 1、证人出庭做证的申请书的提交时间需要在举证期间满的十天之前,并且证人出庭做证需要经过人民法院的许可,准许在开庭的时候做证的情况下,需要通知证人出庭做证,并且告知作伪证的后果; 2、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3、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