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医保可以转移到其他城市吗 |
释义 | 农村的合作医疗保险可以转移到其他的城市,除医保关系可跨省跨市转移之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可在就业地参加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后可带回,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且不会中断。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转到异地流程为以下几点: 1、参保人需要携带身份证到转出地的社保中心医疗保险窗口打印在当地参保的缴费凭证。 2、参保人持参保缴费凭证到转入地的社保中心办理医疗保险转入接续手续。 3、提交完转移资料,现参保机构与前参保机构联系办理转移,完成之后,参保记录就在一起了。 法律依据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三条 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单位就业并有稳定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流动就业的,可自愿选择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到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或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第六条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按当地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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