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请亲戚朋友、居委会、妇联等进行调节。想离婚的一方有权利单方面起诉离婚,这是受法律保护的离婚自由权。同时,法院判决双方离婚是有法律依据的,不是一方想离婚,或者另一方不想离婚就能影响法院判决的。《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