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孩子保险的离婚手续? |
释义 | 离婚后,夫妻共同拥有的孩子保险可以退保并分割保单现金价值。寿险保险可以由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支付一半保单现金价值给原配偶,并将受益人更改为直接抚养孩子的人。生存保险费用属于孩子所有,是父母的赠予。以下为修改后的文本: 给孩子买的保险离婚处理的方式具体如下: 1、如果孩子的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可以选择退保并分割保单现金价值来处理; 2、如果孩子的保险是以生死为标的的寿险,不退保可以由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将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半补偿给原配偶,同时将受益人变更为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3、如果孩子的保险是生存保险,父母为孩子支付的保险费应该被视为父母对孩子的赠与,属于孩子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四十四条 保险合同以子女为受益人的,夫妻离婚后,作为投保的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对方提出继续交纳保险费维持合同效力的要求,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于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后,夫妻又离婚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况处理涉及保险的纠纷: (一)一方为投保人并以自己或其亲属为受益人的,应当给予对方相当于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的补偿。 (二)一方为投保人,对方或其亲属为受益人,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对方继续交纳保险费维持合同效力的请求,但该方当事人应当给予投保人相当于保险单现金价值一半的补偿。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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