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般来说应届生交过社保就不算应届生了。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应届生缴纳社保后,档案以及社会组织关系会发生改变,此时其不再具有应届生身份,参加公职类考试时也只能社会身份报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