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和留党察看二年,但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在党内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党章规定的其他党员权利仍然保留。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按期恢复其党员权利,留党察看期间的党龄予以保留。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一条 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