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被执行人在法院执行时没钱的,法院可以依法中止执行。等到被执行人有钱被执行时再恢复执行。到时候申请人可以及时告知法院,提供有关的财产线索给法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