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登记收费是按照什么收取? |
释义 | 法律分析: 1、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2、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包含房屋权属证书费。房地产主管部门按规定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免收证书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3、房屋查封登记、注销登记和因登记机关错误造成的更正登记,不收取房屋登记费。 4、房屋权利人因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领证书,只收取房屋权属证书费。 5、农民利用宅基地建设的住房登记,不收取房屋登记费,只收取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 6、经济适用住房登记,以及因房屋坐落的街道或门牌号码变更、权利人名称变更而申请的房屋变更登记,收费标准减半。 法律依据: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所有权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包括所有权初始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等)的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对住房收取的,从现行按房屋价值量定率计收、按房屋建筑面积定率或定额计收、按套定额计收等,统一规范为按套收取,每套收费标准为80元。住房以外其他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统一规范为按宗定额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财政部门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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