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从2014年1月起,北京上调城市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580元调整为650元,上调70元,调整幅度为12.07%。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从家庭月人均740元调整为850元,上调110元,调整幅度14.86%。 除城市低保标准、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外,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从家庭月人均460元调整为560元,上调100元,调整幅度为21.74%,各区县政府在此基础上制定本区县农村低保标准调整方案。 申请条件 满足下面任一条件即可: 1、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 2、城市低保对象中,符合粮油帮困补贴发放条件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