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汉异地身份证怎么办理 |
释义 | 本文介绍外地人在武汉申请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流程和相关规定。申请人需前往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并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支付证件工本费。受理点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不能办理异地办理的情形包括: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以及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办理时 法律分析 一、身份证异地办理步骤: 外地人在武汉申请身份证异地办理,首先需前往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并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在此过程中,需要支付证件工本费。具体来说,身份证有效期满换证需支付20元工本费,而换领补领则需支付40元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60日)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二、哪些情况不能异地办理? 两种情形不能办理,公安部印发的上述意见明确以下两种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的情形。 1、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2、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对于以上情形,仍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注意事项: 办理时须本人持以下证件之一:户口本、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后,约2个月内即可领到新的二代身份证。 拓展延伸 根据《省规》第二十七条,办理武汉身份证异地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办理武汉身份证异地: 1. 具有本省户籍的; 2. 在本省就业的; 3. 在本省就学的; 4. 本省户籍人口子女; 5. 具有本省户籍的在外省就业、就学的; 6. 在外省就业、就学的; 7. 具有本省户籍的在外省就业、就学的; 8. 在外省户籍人口子女; 9. 具有本省户籍的在外省就业、就学的; 10. 在外省户籍人口子女。 因此,以上情况均不能办理武汉身份证异地。 结语 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前往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并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支付证件工本费。但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不能异地办理,如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或者有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形。办理时需要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之一,如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异地办理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后,约2个月内即可领到新的二代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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