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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地上中暑算不算工伤
释义
    在工地中暑的话,也是属于工伤的。工伤的认定条件是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而导致的受伤,在工地上工作的时候出现中暑,如果是属于工作原因导致的,那么自然是属于工伤的,法律对此的规定是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长沙高温补贴标准
    根据《湖南省劳动合同条例》,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应当在7、8、9三个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今年我省的夏季高温津贴仍按照去年下发的有关通知标准发放,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不能低于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的,则每人每天6.9元。
    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用人单位不得因提高高温津贴而扣减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高温津贴计入用人单位工资总额,所需资金按现行工资发放渠道解决。对个人按照省政府规定取得的高温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标准发放的部分并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醒,广大用人单位需按照高温津贴的标准和发放办法,及时做好发放高温津贴等工作准备,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
    特别注意:工作中暑须到医院诊断后才能算工伤。
    二、高温补贴劳动法相关规定
    1、怎样才能享受高温津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广西实际情况,两种情况可享受高温津贴。一是高温,即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二是高湿,因广西气候特点,高温季节常有高湿现象伴随,且持续时间长,因此,同样适用于享受高温津贴。
    2、气温超40℃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按照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的,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40℃以下的,应按规定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适当增加高温作业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
    3、高温加班津贴怎么算
    按照国家《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在国家和广西没有明确规定之前,高温季节加班可暂不将这部分津贴计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但必须按照加班时间折算另行支付高温津贴。
    同时,用人单位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用工的,也要依照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在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就业,因此其高温津贴应按小时折算支付。
    此外,凡是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引起的高温中暑,都属于工伤,经认定后,应享受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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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8:3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