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没有亲自驾驶,只是作为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也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下面四种情形之一应认定你有过错: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还是出借的;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车的请朋好友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仍然出借的;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亲朋好友因饮酒、服用国家管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仍然出借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一、交通事故的司法解释 确定赔偿责任:(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二、出借报废车有连带责任吗 如报废车车辆是车主出借给他人驾驶的,那么车主应承担责任。如报废车在已达报废年限后借给第三人,那么车主同样要承担责任。但如报废车在未报废前已借给第三人,而第三人在达到年限后继续驾驶引起事故的,则责任由第三人承担。车主不用承担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