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老婆性冷淡可以离婚,离婚自愿需签订书面协议并到登记机关办理;30天内不愿离婚可撤回申请,满30天需到民政局领离婚证;无法达成协议需起诉法院,经过调解和审理判决解决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 法律分析 老婆性冷淡当然可以离婚,在我国婚姻自由,既包括结婚的自由,也包括离婚的自由。 一、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二、无法达成离婚协议的,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起诉: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调解: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调解有三种结果:第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第二,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3、审理与判决: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 拓展延伸 婚姻中的性冷淡:解决之道 婚姻中的性冷淡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但并不意味着就必须选择离婚。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夫妻之间的沟通和理解。首先,双方应坦诚地交流彼此的需求和期望,寻找共同的解决方案。夫妻可以尝试改善情感交流,增加亲密互动,建立更深层次的情感联系。此外,夫妻可以寻求专业的婚姻咨询师或性治疗师的帮助,他们可以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指导。重建夫妻间的信任和亲密关系需要时间和努力,但通过双方的努力和支持,性冷淡问题是可以得到解决的。离婚并不是唯一的选择,而是在其他解决方案尝试无效后的最后选择。 结语 性冷淡并不意味着必须选择离婚。在婚姻中,沟通和理解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夫妻应坦诚交流需求,寻找共同解决方案。建立深层次情感联系,增加亲密互动,寻求专业咨询师或治疗师的帮助,重建信任和亲密关系。离婚并非唯一选择,而是在尝试其他解决方案无效后的最后手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