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前开票属于虚开么 |
释义 | 不属于。提前开票被定性为虚开发票是不准确的结论。所谓虚开发票,是指在没有任何购销事实的前提下,为他人或让他人为自己或介绍他人开具发票的行为才被称为虚开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如果双方签订了产品销售合同,说明存在真实的商品交易,这就已经满足了开发票的条件,不存在虚开发票这一说法。如纳税单位和个人为了达到偷逃税收的目的,在开具发票时采取“大头小尾” 的手法,即发票联金额大而存根联金额小; 购货人为了捞取好处而向单位多报销,销货单位为了拉业务,在开具发票时采取“小头大尾” 或者上假下真的手法,即存根联真实地反映商品交易的真实情况。 而发票联根据购货人的需要虚开。按照流转额 (销售收入)计算缴纳的税收,纳税人少开发票金额,匿报收入就少缴了产品税、增值税或营业税等; 同时,销售收入的减少也直接影响计税利润而少缴了所得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开票要注意什么 1、发票抬头; 2、增税税号,增税的发票需要税号,税号一定要对; 3、公司地址,需要公司地址,确定公司地址没有打错; 4、开票项目,公司有规定开票的项目,按照公司规定的项目开票; 5、金额,开票金额也要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机制》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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