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企业是否能借款给个人,国有企业是否能组织职工旅游 |
释义 | 合法。判定借款是否合法有效并不是主要根据借款人来看的,公司和个人都是属于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作为借款的主体,也都能够向他人借款和借款给他人。只要按照借贷的程序来进行,并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双方合法的借贷关系,其借贷的利息在同期银行基准利率的四倍以内,都属于合法借贷,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外商投资企业是否适用于国有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公司法制定后,适用其规定,又涉及到了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和某些行为,因此明确了外商投资企业中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公司法,但是有些具体规定是有差别的。对这三种企业义分别制定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在这三部法律中、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同时又保持了必要的连续性在我国,虽然与上述三部法律总的方向是一致的、外资企业的法律另有规定的,为了保持外商投资政策和法律规定的一致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资企业法进行规范、外资企业(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前后衔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这样,在法律适用上公司法与三部外资企业法是衔接的,外商投资企业一般是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国有企业可以不设董事会吗 国有企业可以不设董事会。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国有企业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国有企业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有以下权利: 1、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2、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3、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4、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 5、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国有企业跨国并购风险有哪些 国有企业跨国并购风险有: 1.政治风险,要与目标国企业进行充分互动的沟通; 2.估价风险,对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是并购整个过程的核心工作; 3.财务风险,各国的兑汇率经常发生改变,中国企业在兑汇过程中就要常面临利率风险。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及其配偶、子女是否能够作为公司股东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不能作为公司股东,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不得在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投资入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在该国有企业的关联企业、与该国有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不得在与该国有企业或者出资关系的企业发生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的经济业务往来的公司作为股东。 公司法国有企业增资和国有企业增资的关系 公司法国有企业增资的流程的规定是,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该内容由 梅晓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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