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后能否撤销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行政处罚立案撤销的有以下的条件符合:一、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二、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所谓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符合有关善良风俗等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证据不足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职权的; 5、槛用职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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