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复议是否可以申请撤销 |
释义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复议可以申请撤销,但是需要说明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一、行政复议的决定有哪些效力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行政复议申请书如何写 行政复议申请书写法如下: 一、第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说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复议书应当说明申请人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日期和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说明申请复议的目的和要求。即明确撤销、变更或者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具体行政行为; 四、事实和理由是行政复议申请的核心部分,应当说明三个方面: 1、事实。应当客观行政行为的案件事实,应当客观陈述; 2、证据。为证明所述事实,应列出相关证据; 3、理由。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应在总结事实的基础上,经推理论证复议请求的合法性。 五、复议申请的尾部应当注明复议机关的名称,申请人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申请日期; 六、附件中应注明提交的申请副本的份数和证据的份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五条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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