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需要到本地吗? |
释义 |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两种途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协议离婚,必须在夫妻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而不能在异地办理。如果是起诉离婚的,起诉方可以前往被告居住超过一年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进行起诉。也就是说,如果被起诉方的经常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相同的话,起诉方应当到对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而不能异地起诉。 一、异地法院是否可以起诉离婚手续 异地法院可以办理起诉离婚手续。1、夫妻一方在外地超过一年的,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已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异地起诉离婚流程 异地起诉离婚程序:离开居住地1年以上的夫妻,可以在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没经常居住地,那么起诉方可在居住地的法院起诉。一方已在现居住地1年以上的,那另一方要在该方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一方和另一方已分居,且在其现居住地不够1年的,那要在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六条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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