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资商人公司从事哪些内容需要经审批 |
释义 | 外资代表处属于办事机构,不管什么行业都要审批。在申请设立外资代表处过程中,中国政府审批机关对外国企业办事处设立之审核是比较严格的。主要从设立主体资格、设立地点、首席代表或代表之任职资格及资信状况等几个方面上加以审查和限制。 一、外商投资公司成立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外商投资公司设立登记所需材料有: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3.公司章程;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5.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8.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9.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10.公司住所证明;11.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12.前置审批文件或证明;13.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二、外资代表处什么行业需要审批 外资代表处属于办事机构,不管什么行业都要审批。在申请设立外资代表处过程中,中国政府审批机关对外国企业办事处设立之审核是比较严格的。主要从设立主体资格、设立地点、首席代表或代表之任 职资格及资信状况等几个方面上加以审查和限制。 三、股东是外国人是属于外资企业吗 投资者是外国人,法定代表人是中国人,属于外商投资企业。 如果1个股东是外国人1个是中国人,也是外商投资企业。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属于外国投资者所有。即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货币或者其他法定投资方式投资,全部财产所有权属于外国投资者。这使外资企业既区别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也区别于完全由中国投资者投资举办的企业。根据规定,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简称代表机构),是指外国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与该外国企业业务有关的非营利性活动的办事机构。代表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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