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综合分析遗嘱真实性的重要性、遗嘱设立的合法性,以及之后遗产继承或者遗赠的复杂性,律师作为具有辅助遗嘱设立、遗产处分的专业能力,以及身份中立属性,最适合担任遗嘱见证人。 一、录音遗嘱具有效力吗 符合一定条件的录音遗嘱是具有效力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录音遗嘱需要具有以下几个条件: 1、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继承遗产有哪些方式,可以分成多少种类 遗产继承的方式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以及遗赠扶养协议。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产继承方式有两种:一、遗嘱继承,包括遗赠。公民可以依照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遗嘱,是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作为遗产继承人。遗赠,是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包括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二、法定继承。没有遗嘱的,遗产按照法定顺序继承。即由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三、遗嘱无效的情形 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被继承人可以选择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让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根据法律规定,以下的四种遗嘱是属于无效遗嘱: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2、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3、伪造的遗嘱无效;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另外,处分国家、他人、集体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部分也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